返回 第三十七十二章 司法改革  大秦从献仙药开始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三十七十二章 司法改革[1/3页]

  经过此事之后,刑部不日便开始着手,制定出台了正当防卫这一律法,以及对防卫过当的相关解释。

  这一条律法的出台,不仅保障了社会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,同时又震慑了犯罪分子使之不敢轻举妄动,更是鼓励了社会每个人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的正义之风,可谓是意义重大。

  这是大秦法制的进步,亦是属于正义的胜利!

  当然,只有李阳明白,正当防卫这条律法的问世,其实最重要的意义,是在这个时代,大秦帝国对于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认可和保护。

  这可是意义巨大啊!

  另外,此次除了匡正、优化了私斗罪的不足,制定出台了正当防卫这条律法,刑部还对敲诈、勒索做出了进一步的定义解释。

  将投机取巧,以诬赖的形式,进行讹诈的形为,视为敲诈、勒索罪,刑狱半月至七年不等。而且,在大秦律法里,特别解释了一条,那就是以利用他人善心,行投机取巧,以诬赖的形式进行讹诈的违法行为,不论讹诈金额多寡,一律视为情节特别严重,进行重判。

  换句话说,普通的讹诈,比如故意手里拿一个花瓶,让你碰碎,这样的投机取巧行为,可视为情节轻微,刑狱半个月或许就可以了。【妙】 【书】 【斋】 【妙书斋】

  但是,如果是好心人扶老太太,结果反被诬赖,进行讹诈的形为,无论你讹诈多少钱,哪怕只是一个铜板,那也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,直接重判,就是刑狱用年来算了,比如五年?七年?

  总之,这一律法,亦是为了维护及宏扬社会之正义及高尚品德的风气。同时打击诬赖、讹诈行为。

  什么调解,什么讹诈失败就算了,这些通通不存在,直接判刑,往最高的刑罚判。

  用李阳的话来说,就是一个社会,人人只在乎得失,一个原本良善的人,却不敢轻易帮助他人,一个负有正义之人,见到不法行为却不敢仗义执言,不敢见义勇为,那这样的社会,是极其冷漠的,极其自私的,而如果这一切现象和现状是因律

第三十七十二章 司法改革[1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