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886章 本源神金  狂神魔尊第41集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
第886章 本源神金[3/3页]

  知道多少头白色的老虎。

  这些白色的老虎,也就是所谓的西方杀戮凶兽白虎。

  同样,也是金之法则的法则妖怪!

  当然,那西方杀戮凶兽白虎,可不是法则妖怪……但是法则妖怪,却是白虎。

  也就是说,白虎,只是沾染了法则妖怪的气息,结合天地规则,说凝现成的先天神兽。

  而法则妖怪白虎,则是纯粹的法则妖怪,可没有被天地规则所沾染。

  它们的身上,只有纯粹的金之法则。

  当然,若是巅峰的白虎,最为强大的天地规则孕育出来的先天神兽,与这些金之法则的妖怪,也是不相上下的。

  但是……

  这里的金之法则妖怪,实在是太多。

  多到让人绝望。

  放眼处,密密麻麻,全部都是。

  一眼望去,根本就数不清楚。

  这座山,实在是太大了,而且,它似乎存在于另外一片空间当中。

  看上去,不过是万丈方圆……但实际上,恐怕比一个世界还要大。

  “这……这才是真正的本源神力。”

  林笑的喉咙,微微的动了那么一下。

  相比之下,他身上的本源神火和本源神水,根本就是婴儿。

  也对。

  林笑的本源神火和本源神水,是两个真神成仙的时候,天地间降下的天劫法则。

  只是那两种本源神力的一点外泄。

  林笑还是以轮回世界中的轮回法则温养,才真正的让本源神火和本源神水,在他的身上生根。

  不过现在,出现在这里的本源神金,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本源神金。

  也就是说,天地之间,只有这一个。

  林笑的本源神火和本源神水,只能说是那两种本源力量的分身。

  当然,现在不同了。

  林笑拥有至高的境界,又以轮回法则,终结法则千锤百炼。

  林笑的本源神火和本源神水,早已经成为了那两种力量的主体……天地间,那未知之处的两种本源神力,正在源源不断的被林笑身上的本源神火和本源神水汲取。

  要不了多久,那两种力量,就完完全全的来到林笑的身上,成为他的力量。

  不过现在,让林笑有些苦恼的是,该如何收服这座本源神金化作的神山。

  这座本源神金化作的神山,实在是太大了。

  哪怕是他拿出诛仙四剑,化身圣人,都无法收取。

  “若是能够汲取一小段,出去之后,以轮回之力,终结之力,再加上至高的境界反复锤炼,便可以如同本源神火,本源神水那样……成为本源神金的主体,这样我就能够缓缓的汲取这座神山上的力量了。”

  林笑看着眼前这座神山,一时间有些出神。

  同时,他的脑海中,开始推测着,自己得到这座神山的几率。

  “不对!!”

  猛然间,林笑醒悟过来。

  “这座神山,并不是本源神金,只是受到本源神金影响,吸附在本源神金之上的先天精金的精华!”

  “想要得到本源神金,必须要破开这些先天精金的精华才可以。”

  “可是,先天精金,可是号称天地之间最为坚硬的东东西……”

  林笑吞了一口口水。

  先天精金的精华,在盘古世界中,号称天地之间最为坚硬的东西。

  不过在其他地方什么东西最硬,林笑就不得而知了。

  在盘古世界,先天精金的精华,乃是极为珍贵的,就算是洪荒时代,三清的眼中,都是异常珍贵的东西。

  一些顶级的法宝,一旦加入一丁点的先天精金的精华,那么就会成为最为顶级的后天至宝。

  甚至有机会,进化为先天法宝。

  最为出名的,便是那只大闹天宫的猴子,现在的灵台方寸山之主,他手中的那根铁棒,定海神针,在锻造的过程中,加入了不到一毫的先天精金的精华,便化作了最为顶级的后天法宝。

  甚至能够与先天法宝,硬碰硬而不落下风。

  现在……在林笑的面前,足足有一座大世界那么大……就算是这里面没有本源神金,林笑对这座先天精金的精华,也志在必得。

  ……

  “天啊——”

  陡然间,一个大叫声响起。

  “这是先天精金的精华,天啊天啊!”

  一个身穿火红色长袍的男子,从一个方向奔跑了过来。

  他的头顶之上,发如火苗一般燃烧。

  他的全身上下,也都缭绕着一道一道的火焰。

  “天啊,天啊,天啊——”

  一边奔跑,这个男子的口中,一边发出着一阵阵嘹亮而凄厉的叫声。

  “写烙大师!”

  “写烙大师竟然也来到了这里!”

  “写烙大师明明已经获得了圣号,为何又来到了封圣殿?”

  “对了,封圣殿除了对我等即将获得圣号的道主开放之外,一些对法艾尔有着特殊贡献大能,也可以进来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。”

  “写烙大师乃是法艾尔排行前十的至尊级术炼师,也是法艾尔巨头之一,他当然有资格进入这里。”

  “不过那座神山之下,密密麻麻,全部都是法则妖怪,我们这种水准的道主,怕是靠近几步,就会被法则妖怪吃掉……唯有写烙大师这样的人物,才能够带领我们,探索神山!”

第886章 本源神金[3/3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