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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四章 回去[1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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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高大的黑人突兀的站在了他面前,手里拿着一只手枪,枪口正对着他!
飘着雪的天,王嘉成的额头一下就冒出了冷汗,从他的额头往下掉。如果对方只是执刀,他还有胆量敢跟冲上去,进行一番搏斗。可举在眼前的是枪,不是拳头,更不是木棍钢管,是能打死人的!
黑人朝他伸出了手,王嘉成对这突然的变化,还没明白过了,茫然的看着对方。
“!?!”黑人的手指在他的面前不停的坐着数钱的动作。
“!!”王嘉成总算明白了,一手高举,另一手慌忙的从衣兜里把钱包掏出来,慢慢地伸向前递给他。
黑人兴奋的一把从他手中夺过去,警惕的又向后退了两步,但枪口仍旧对准他,同时两眼一直盯着王嘉成,用另一只手从钱包里取出钱,看也没看有多少钱,直接往裤兜里一塞,反手将钱包扔在地上,转过身快速的逃离了现场。
直到看不见那黑人的身影,王嘉成才走上前弯腰将钱包捡起,身份证件撒了一地,一个个的重新捡起整理好。到这时,王嘉成才发觉自己在鬼门关上捡了一条命,顿时浑身发软,两腿打颤,站立不稳,一屁股坐在了雪地上。
不管怎么说,王嘉成都觉得挺幸运的。这一切都来自于对资本主义的憎恶,相信别人给自己的忠告,才让自己侥幸逃过了一次生死劫难。
杰奎琳让自己不要把贵重东西放在屋里,也不要随身携带。玛瑞让自己买一个钱包,里面除了放自己的身份证件,还要放十到二十块的零钱,以防止在遇到抢劫时,对方没抢到钱,恼羞成怒,开枪伤人。
遭遇打劫,每个人都不会高兴的。王嘉成也不例外,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持枪抢劫的事,似乎又有种从天堂掉到地狱的感觉,更有种在奈何桥上走了一圈的感觉。
今天晚上,地下室里格外安静,没看见有人进出,也没看见房间的灯亮着。颤颤巍巍的王嘉成,一路遥遥晃晃回来了。看着地下室昏暗的光线,高声叫喊了一声,没有人回应,只有沉闷的回声反馈回来。妙书斋
他靠着门呵呵呵的一笑,乐得自己一个人享受这难得的时间,想了想,点燃一支烟,两三口之后,精神镇定下来,没有在慌张无助的感觉,清了一下嗓子,高声唱了起来。
“雄赳赳气昂昂,跨过鸭绿江,保国家为和平,就是保家乡,天朝好儿女,一心救天朝,打倒米帝野心狼!”
唱了一遍还不能发泄心中的怒火,又长了第二遍。唱完了,心里空虚着,难过着,一年来,自己拼死拼活的忙着,工作学习就是为了有一天能活出个人样,一血这些年受的罪。
“傲气傲笑万重浪,热血热胜红日光,胆似铁打骨似精钢,胸襟百千丈,眼光万里长誓奋发自强,做好汉,做个好汉子,每天要自强,热血男子,热胜红日光,让海天为我聚能量,去开天辟地,为我理想去闯,看碧波高涨,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,既是男儿当自强,昂步挺胸大家作栋梁,做好汉,用我百点热,耀出千分光,做个好汉子,热血热肠热,热胜红日光——”
“哇——”他哭了,坐在地上哭得很伤心,跟那天父亲去世时一样,哭得伤心欲绝,肝肠寸断。
“唱得不错。”
王嘉成哭得正得劲,被突如其来的声音一下给打断了,张皇四顾的从地上爬起来,边擦眼泪边朝说话之处看去。在通道前方,一个门开着,门口站着一个人,两手环抱在胸前靠着门框,就这样看着他。
“对不起,影响你了。”
“没关系,我是被你歌声吸引了,唱的确实挺感人的。”
“不好意思,我不是学唱歌的。”
“你是从国内来的,粤省的?”
“是国内来的,不过不是粤省,是蜀省。”王嘉成哭泣之后,经过发泄,心情放松之下,随口就自报家门,听他说国语,兴奋的问,“您也是国内来的?”
“是啊,五年了,还是这副不死不活的样。说不定哪天就被杰奎琳赶出去了。”那人依旧是靠着门,抱着手说着,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。
“我看您这样,不像呀。”
“一个人的表面形象能看出他是一个罪大恶极之人吗?一个高呼拯救全人类的人能知道他以前得过脏病吗?一个全球最强大国家的大统领能看得出来表面夫妻相爱无间,却在总统府婚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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