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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八章:意外[1/3页]
前世的场景恍若重现。
一脸沮丧的贤哥儿从学堂回来,眼睛红红的,肉嘟嘟的脸颊上有明显的小掌印记,而且手心也是肿的。他瞧见烟染站在门口,立即将小手背在身后。
贤哥儿一直随烟染住在城郊别院里,开蒙请的是有名的夫子,可是到了年岁上学堂,安阳伯府的长辈便要求他去上族学。是以,他每日乘着马车进城,下学后又乘马车回到别院。
烟染一瞧见贤哥儿的神态,便晓得怕是又与族里的小霸王杠上了。学堂并不清静,贤哥儿虽然是长子嫡孙,但却不是安阳伯府的世孙。世孙乃是詹韶仪生下的儿子烨哥儿。虽说烨哥儿比贤哥儿小一岁多,但在某方面却异常鬼灵精。继承了詹韶仪对烟染的恨意,使得孩子之间,烨哥儿都一直敌视着贤哥儿。
贤哥儿在学堂里,备受烨哥儿排挤,他身为安阳伯世孙的,自是比族群里的其他孩子地位高些,谁人都会奉承听命于他。使得贤哥儿总是被欺负,就连学堂里的夫子都是趋炎附势,尽偏袒烨哥儿。
许是因为贤哥儿总是受委屈,烟染更加不会原谅他的父亲。
烟染忍住心中的酸涩,心疼地捧着贤哥儿的手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贤哥儿道:“阿娘,我不想上学了,就在家跟阿娘学不可以么?”
烟染心疼贤哥儿,心里早就一百个不愿意让他去那个学堂。可之前她没能阻止,是因为贤哥儿怎么说也是葛家的子孙,家里的长辈要求,她不能执意反对。
这次贤哥儿受伤且全在看得见的地方,烟染心里当然会借着这个事儿发挥,为贤哥儿另谋夫子。
可是面对儿子,她不能直接表达出来。遇见难事,让小小年纪的他受点儿挫折,说不定对他的将来反而是好的。
虽说当娘的心,疼得跟针扎的一样,可她只能这样去想。只因她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,让贤哥儿一辈子在自己的羽翼下安逸生活。将来全都要靠他自己。
是以,她不能将孩子保护成温室里的娇花,让他自己领悟人间的难事,幸福事儿也未尝不可。
世上凡人千千万,是与非、黑与白,是否能明辨,还都看他自己。
烟染牵着贤哥儿的手走到大门口的角落,蹲下身子,对贤哥儿道:“你瞧瞧这小东西多开心?”
贤哥儿好奇地蹲下来,瞧清楚后就有些失望,不就是蚂蚁搬家么?
“它们个子小小,力气却很大,不一定是天生的,可能就是逼出来的,不然就会被族里抛弃,被笑话。所以它们打小就鞭策自己要成为大力士,要拥有可以活下去的本事,融入蚂蚁的大家庭,让它的母亲蚁后不会失望。”烟染整理着措辞,尽量用孩子的语气与贤哥儿交流。
贤哥儿蹲在原处,静静地望着角落,没有回应烟染的话。
烟染继续道:“它们天生勤劳,从来不想其他有的没的,只做好自己本分,你瞧它们活得多开心,干起活来多卖力?什么烦心事儿都可以抛到脑后,因为它们只想该想的。”
贤哥儿还是没有说话,就那样静静地看着那一只只小蚂蚁。自此,一直到贤哥儿高中状元,有烦心事的时候就会去看蚂蚁,甚至没事时,也会对着蚂蚁发呆。
他也告诉烟染,他喜欢它们。
往事如烟,此时划过脑海,恍如昨日。
烟染泪盈于睫,来到霍启洵身前,抱着他肩膀的双手都有些颤抖,呼吸有些不顺畅,望着身前的儿子竟叫出了前世儿子的名字:“贤哥儿。”
“阿娘,我叫霍启洵。”贤哥儿一脸平静,神情与敬王依然极为相似。可烟染此时不是想这些,她听见儿子的回答,也笑自己疯了。怎么会觉得这个儿子可能是贤哥儿呢?
真的是疯了,一定是疯了。
霍启洵从怀里掏出一柄短箫,前儿个,敬王开始教他吹的,他聪慧,一学就会,敬王还夸他极有天赋。他将短箫放在唇上,悠扬悦耳的箫声响起,令烟染捂住了嘴巴。【妙】
【书】
【斋】
【妙书斋】
这首曲子叫《竹如玉》,是贤哥儿谱创的,为烟染而作的一首曲子。
烟染的心久久不能平静。
霍启洵却甚为淡定
第四百三十八章:意外[1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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